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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.股東會決議日:104/06/24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楊基寬董事、阮劍安董事、蘇宏文董事、Chang Mun Kee董事、李誠獨立董事、劉威麟獨立董事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):經本公司104/6/24股東常會,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,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。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楊基寬董事、阮劍安董事、蘇宏文董事。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(1)楊基寬董事: 點識信息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; 百識人才諮詢(上海)有限公司董事長。(2)阮劍安董事:百識人才諮詢(上海)有限公司董事。(3)蘇宏文董事:百識人才諮詢(上海)有限公司監察人。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(1)點識信息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:上海市閘北區恒豐路。(2)百識人才諮詢(上海)有限公司:上海市閘北區恒豐路。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(1)點識信息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:信息科技領域內的軟件研發,網絡技術的開發; 計算機軟件的研發、製作;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;銷售自產產品;上述 同類產品的批發、進出口、佣金代理(拍賣除外) ;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技術服 務;企業管理諮詢等業務。(2)百識人力諮詢(上海)有限公司:人才供應資訊的收集、整理、儲存、發佈和諮詢 服務;人才推薦;人才招聘;電腦軟體、多媒體、網路系統的設計開發及相關技 術服務;設計和製作廣告。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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